记者 侯 嫣
本报讯 近日,浙江省水利厅对2023年度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,绍兴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处等2个集体荣获成绩突出集体,我市6名个人荣获成绩突出个人。
2023年以来,我市水利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“十六字”治水思路,克难攻坚、实干争先,各项水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。我市获得国务院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激励,夺得第二十三届水利“大禹杯”金杯奖,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连续八年省考核优秀,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优秀,水利领域连续两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。
值得一提的是,2023年绍兴在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方面持续发力。我市印发实施《绍兴市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规划(2023—2025年)》《绍兴市深化推进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行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》,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行动。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开工410座,完成184座,改善受益人口13.8万余人。全市规模化供水覆盖率提升至94%,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99.3%,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稳定在98%以上。上虞区列入全省单村水站改造提升第二批试点县。我市提前一季度完成省政府水利民生实事,总体完成率135.1%,居全省前列,其中开工建设海塘5.07公里,更新改造灌溉设施226座,整治病险山塘65座,整治病险水库32座。
同时,我市全力推动“美丽河湖”向“幸福河湖”升级。全市全年建设完成17条(个)“美丽河湖”、34个亲水节点、16个“水美乡镇”、50公里滨水绿道,综合治理农村水系168公里,签发《关于推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的通知》,高位推动“两带十廊百明珠千里道”的全域幸福河湖建设。其中,越城区、上虞区入选浙江省2024年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县,柯桥古镇(浙东运河)入选全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改革试点,上虞区曹娥江“一江两岸”景观工程入选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,东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获全省大花园“耀眼明珠”称号。
在节约利用水资源方面,我市印发《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》,开工建设绍兴市区分质供水上虞工业水置换工程,减征水资源费3000余万元,取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成率达100%。此外,加强水土保持管理,全市水土保持率上升至91.63%,新昌县长诏水库水源地沃洲生态清洁小流域获评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;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及时率完整率达标率保持在95%以上,诸暨市石壁水电站等4座水电站被评为2023年度浙江省农村水电站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。
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,我市将对标“五创图强、四进争先”,围绕“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,争做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水利排头兵”和“争创江南水乡新典范”目标,统筹水灾害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系统治理,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,为绍兴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。